開封市人民政府
印發關于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 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 2012 ] 5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金融機構: 現將《關于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關于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 專項活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改善金融環境,強化金融服務,加大金融對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促進我市經濟金融協調發展,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河南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評價工作實施方案》為抓手,廣泛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突出重點、簡便易行、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考評方法,對我市各縣、區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進行評價,切實解決影響我市金融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在全市形成服務金融、支持金融、維護金融、發展金融的良好局面,為建設誠信開封提供強力支持。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爭取我市2-3個縣進入金融生態環境考核優秀行列,具體實現以下四個目標: (一)優質高效的行政服務環境。各級、各部門對金融工作高度重視和支持,建立完善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支持金融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誠實守信的經濟信用環境。重視信用道德建設,大力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的道德氛圍,信用組織和信用主體覆蓋率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三)高效的金融運行質量。金融機構認真執行國家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及金融法律法規,內控機制健全,金融業務運作規范。金融市場競爭有序,金融機構內部不發生重大金融案件和安全責任事故。經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資產質量明顯改善,經營效益逐年增長,支持經濟發展的能力不斷增強。 (四)公平公正的金融運行安全環境。各級政府和司法部門認真執行各類金融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執法,有效地打擊金融違法行為,依法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和全市金融秩序的穩定。 三、評價對象 全市各縣、區 四、評價內容 (一)各縣政府評價內容(詳見附件1) 1.行政服務環境。評價指標包括金融債權維護情況和企業對當地政府金融服務的評價情況2項指標,將地方政府為金融機構服務、地方政府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優化金融企業成長環境作為評價重點。 2.經濟信用環境。評價指標包括人均生產總值水平、利用外資和吸引省外資金情況以及征信系統建設情況3項指標,將金融運行的經濟信用環境列為評價重點。 3.金融運行質量。評價指標包括存貸款增長情況、貸款質量情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運行情況、上市公司情況和保險市場運行情況5項指標,將金融運行質量作為評價重點。 4.金融運行安全環境。評價指標包括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情況、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情況、影響金融安全的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情況和企業逃廢債情況4項指標,將金融運行安全環境作為評價重點。 (二)各區政府評價內容(詳見附件2) 1.行政服務環境。評價指標包括金融債權維護情況和企業對當地政府金融服務的評價情況2項指標,突出評價政府、金融、企業發展狀況。 2.經濟信用環境。評價指標主要是人均生產總值水平,突出評價地方經濟發展狀況。 3.金融運行質量。評價指標包括上市公司情況和保險市場運行情況2項指標,突出評價金融產品質量和金融機構的規范運作。 4.金融運行安全環境。評價指標包括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情況、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情況、影響金融安全的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情況和企業逃廢債情況4項指標,突出評價地方政府打擊金融非法活動和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采用自我測評與現場考察、權威數據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參照《縣(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綜合評價表》和《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綜合評價表》,各縣、區本年度的各項評價指標數據進行測算和評估,并形成明晰、翔實的自評報告報送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領導小組根據自評報告與現場考察的結果,對各縣、區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將初步評價結果向各縣、區進行反饋,充分征求各縣、區的意見和建議,最終得出正式的評價結果。 六、任務分解 (一)行政服務環境 1.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依法進行改革改制工作,防止蓄意逃廢金融債權現象發生。(此項工作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負責) 優化執法環境,支持金融機構依法處置不良貸款,通過金融法庭加快受理、審理、判決和執行進度,加大對涉及金融案件的審判和執法力度,提高金融糾紛案件的結案率和執行率,執行到位的資金及時足額劃轉債權銀行,最大限度保全金融債權。(此項工作由市中級法院負責) 2.加強政銀企合作,定期組織召開金融形勢分析會,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定期舉辦分行別、分產業、分區域等形式的銀企洽談會,增進銀企溝通,密切銀企合作,為金融機構調整信貸結構、確定信貸投向提供便利。(此項工作由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農辦、人行開封中支配合) 3.通過問卷調查了解企業對當地政府金融服務的評價。(此項工作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以支持“全民創業”為重點,對下崗再就業貸款、小額信用貸款等方面給予傾斜和優惠,加大農貸及小微貸款額度。 (此項工作由人行開封中支負責,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配合) (二)經濟信用環境 1.統計各縣區人均生產總值。(此項工作由市統計局負責) 2.對各縣區實際利用外資和吸引省外資金的情況進行數據收集。(此項工作由市商務局負責) 3.推進全市信用體系平臺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在人行開封中支已建立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基礎上,加大非銀行信息采集力度,進一步豐富征信系統內涵。建立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機制,做好信用信息管理、更新,為金融機構發現客戶、培育客戶提供服務。建立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或農戶信用評價體系,定期通報信用體系建設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客戶信用獎懲機制,對守信客戶進行表彰,對失信客戶在金融系統內部進行通報并予以聯合制裁。(此項工作由人行開封中支負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督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單位配合) (三)金融運行質量 1.統計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款情況,加大對金融機構的考核力度,對完成融資目標任務,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獎勵。(此項工作由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市財政局、人行開封中支等單位配合) 2.監控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質量,完成上級監管部門“不良雙降”(不良貸款余額和比例下降)目標任務。(此項工作由市銀監局負責) 3.加大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監控力度,確保流動性壓力在要求范圍內。(此項工作由人行開封中支負責) 4.制定企業上市優惠措施,進一步完善推動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制度,健全企業上市全程跟蹤服務機制,加快企業上市融資步伐,破解企業發展資金瓶頸。(此項工作由市政府金融辦負責) 5.發揮銀行、保險等行業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促進金融業公平競爭,規范運作。(此項工作由市銀監局負責,市保險協會配合) 規范整合現有擔保機構,加強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相互協作,提高擔保助貸能力。(此項工作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四)金融運行安全環境 1.加大排查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力度,對省處非辦轉辦督辦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快速核查并及時報告案件辦理情況和督辦落實情況。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進行監測預警,在重要敏感時期做好風險穩控,對轄區內重點行業進行抽查、暗訪及年度風險排查,對涉嫌非法集資風險隱患做到心中有數,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非法保險、金融傳銷、洗錢和假幣等非法金融犯罪活動,維護金融穩定。(此項工作由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人行開封中支、市銀監局、各縣區政府等單位配合) 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的監管。(此項工作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2.規范金融市場,維護金融穩定。加強對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洗錢、制販假幣、金融詐騙、非法集資、地下錢莊、保險騙賠、商業賄賂等金融犯罪行為,妥善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維護區域金融安全。確保無影響金融安全的進京或赴省群體性事件發生。(此項工作由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開封中支、市銀監局負責,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配合) 3.建立金融司法環境建設長效機制,定期召開維護金融債權工作會議,協調通報金融涉訴案件,暢通執法部門和金融機構信息交流渠道,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全力清收不良貸款。定期對轄區內企業拖欠金融債務訴訟案件情況進行全面清理,適時對“黑名單”進行曝光,對惡意欠貸、逃廢貸款、騙保騙賠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制裁,不對其辦理開戶、結算、貸款、登記注冊、年檢等業務。(此項工作由市政法委負責,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行開封中支、市銀監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配合) 七、時間安排 專項活動從2012年4月22日開始,至2012年11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4月22日至5月20日) 1.召開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動員大會。各縣區、各部門要制定具體活動方案,報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審定,迅速動員社會各方面、各部門參與到金融環境建設中來,形成共同改善和維護金融環境的良好局面。 2.各部門、各單位采取講、談、議、寫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對優化金融環境的認識,增強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3.各新聞媒體要開辟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專欄或專題節目,大力宣傳市委、市政府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的決策部署,宣傳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意義、目標任務、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多層次、多方位宣傳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情況,營造一個有利于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和輿論環境。對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報道,對破壞金融環境的行為予以曝光。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5月21日至7月31日) 1.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對照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工作要求,對本地、本部門金融環境建設工作進行自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歸類整理,客觀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糾正和規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種制度,明確時間節點,逐一進行整改。 2.各經濟主體對自身經濟行為逐一進行檢查,凡有逾期銀行借款和欠繳保費行為者,要自覺進行償還和補繳。 3.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對未按時還貸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全面清理,逐筆填報清單,在新聞媒體公布,同時要加強與欠款企業、個人的聯系和溝通,送達催收通知書,限期歸還。 (三)依法清收階段(2012年8月1日至10月30日) 1.各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自查自糾階段仍未解決的不良資產列出清單,移交不良資產清收工作辦公室,按照《開封市不良資產清收工作方案》(汴清收辦〔2009〕1號)的要求,由不良資產清收工作辦公室統一清收。 2.全面清理金融涉訴積案,對未辦結的金融案件查清底數,核實基數,任務到人,責任到人,限期結案。 3.對自查自糾階段未按時還貸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欠款金額較大、逾期時間較長、拒不還款又不落實債務的“釘子戶”進行公開曝光,并按照司法程序,依法進行追討。 4.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拖欠貸款不還的,實行償債目標責任制,單位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納入相關單位領導業績考核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5.不良資產清收工作辦公室要切實負起責任,主動出擊,敢于碰硬,確保依法清收取得實效。落實依法追討獎勵機制,對依法清收有功單位和個人予以重獎。 (四)總結考評階段(201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縣區、各部門、各金融機構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統一部署,認真對本次專項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并將開展專項活動的詳細情況、實施效果和存在問題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河南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評價辦法(試行)》,對各縣、區政府進行綜合考核;依照工作要求,對各相關部門進行專門考核。 3.適時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全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專項活動進行總結,表彰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活動先進單位和個人。 八、組織領導 優化金融生態生態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任務艱巨,工作難度大,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一定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宣傳教育和依法清收貫穿活動的全過程,一環扣一環地抓好落實,打一場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攻堅戰。市政府成立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開封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整個活動的安排部署、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各縣區、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全面負責本地區、本單位金融環境建設工作。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活動,各級政府、各相關單位一把手作為這次專項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安排,親自部署,確保活動取得預期的成效。 附件:汴政2012—52附件.doc 1.縣(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綜合評價表 2.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綜合評價表 3.縣(市、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年度企業調查問卷 4.縣(市、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年度金融機構調查問卷 (責任編輯: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