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政府信用“打分”, 能否公正客觀考驗評級機構
“對地方政府債進行信用評級,就是要通過市場機制來約束政府發債行為。信用評級的高低,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政府發債的規模和成本。”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說。 推薦閱讀 楊志勇解釋,信用等級高、償債能力強,投資者愿意買,地方政府發債就容易;如果信用等級低,市場不認可,發債就困難,甚至可能發不出去。廣東作為經濟強省,經濟發展水平高,財政收入狀況好,政府發債還債都不是問題,獲得AAA最高信用評級應在情理之中。然而,社會上也有一些人擔心:在實際操作中,評級機構面對政府這一強勢“客戶”,有沒有足夠的“底氣”做到客觀公正?廣東自發自還“樣本”出爐后,其他試點地區會不會“照葫蘆畫瓢”,評出來的地方債信用等級都是AAA? 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共有10個地區,除了廣東,還包括上海、浙江、深圳、江蘇、山東、北京、青島、寧夏、江西。按照通常的理解,這些試點地區東中西部都有,經濟發展水平、政府負債情況不同,地方債信用評級也應體現出一定的差別。 為規范自發自還試點信用評級工作,財政部要求,試點地區按照市場化原則擇優選擇信用評級機構、實施信用評級工作;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評級機構的公正評級。
“對政府發債來說,肯定是獲得的評級越高越好。政府部門即使不干預也會有潛在的影響,打出的分數準不準,評級是否會出現虛高,對評級機構的能力和定力是一個大考驗。”白景明認為,信用評級如果出現嚴重偏差,政府信譽和評級機構信譽都會受損。評級機構應當從長遠發展考慮,盡可能做到獨立、公正、客觀 “給政府信用‘打分’是新鮮事,也是難事。政府信用評級剛剛起步,我們的評級機構相對而言也不夠成熟,再加上信用評級本身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評級結果出現一些偏差、社會上有不同看法都是正常的。”楊志勇說,從目前自發自還試點看,試點地區債券發行額都比較小,政府償還能力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楊志勇認為,即使評級結果出現偏差,也可以通過市場機制進行“糾偏”。畢竟信用評級只是一個重要參考,并不能代替投資者的決策。如果一個地區償還債務能力弱,違約風險高,就算信用評級高,市場最終還是會用腳投票。 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70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占10.89萬億元。地方政府性債務增長有所放緩,風險總體可控。 “但是,當前我國財政風險擴大的潛勢不容忽視。從國際經驗看,財政風險到了一定程度后有加速擴張特征。”白景明指出,特別是地方政府性債務中銀行貸款比重超過70%。今后還本付息壓力會日漸加劇。防控財政風險必須從制度變革入手,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是借助市場的力量去控制地方政府債務盲目擴張, 應當在試點中進一步完善制度,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美日政府債券信用評級一瞥 美國的地方政府債券主要是其各級政府的市政債券,此類債券以地方政府信用作為擔保,由州、城市、城鎮、縣及它們的授權代理機構發行。美國的市政債券始于19世紀20年代,1817年紐約州首次采用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辦法開鑿伊利運河,僅用5年時間運河建設就告完工。隨后各州相繼仿效紐約州的做法,依靠發債籌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到1998年,流通中市政債券總量達到了115萬億美元,占各類流通中債券的比重超過了10%。如今美國市政債券發行規模大約為國債發行規模的50%、企業債券的25%,市政債券成為地方政府用于支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重要融資工具。 推薦閱讀 美國各大評級機構對于市政債券的評級不同于對一般經濟主體的評級。以穆迪公司為例,評級機構對于一般經濟主體的信用評級,主要關注融資主體的經營效益與現金流運行狀態。而對于地方政府債券,由于其融資主體是地方政府,融資投向是地方公共基礎設施,投向的項目通常沒有自身收益或自身收益性較弱,但相應項目的外部收益性顯著,因此其評價主要關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對未來債務的覆蓋度。對地方政府債券的信用級別代表了對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水平的未來預期。穆迪對地方財政收入水平的未來預期中主要考量四個方面的主要內容:第一,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第二,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狀況;第三,地方政府的債務水平及結構;第四,地方政府治理與預算管理水平。而在日本,地方政府債券包括地方公債和公共企業債兩種類型,其中,地方公債是日本地方債券制度的主體,由地方政府直接發行,主要用于地方道路建設、地區開發、公營住宅建設等公用事業;公共企業債是由地方特殊的公營企業發行、地方政府擔保的債券,使用方向主要集中于下水道、自來水和交通基礎設施等方面。目前,地方公債收入是日本地方財政收入的第三大來源,占到日本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10%—20%。 日本地方政府能否發行債券的審核標準包括: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專項撥款收入和補助金收入的水平;地方政府的債務水平,債務依存度在20%—30%之間的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公共企業債券,30%以上的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公債;嚴格限制有財政赤字的地方政府和出現虧損的公共企業發債。 (責任編輯:北京中企普信國際信用評價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