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是黑龍江省“兩大平原”農業綜合配套金融改革的需要,它能更好地為金融支持“兩大平原”改革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嚴格地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是農村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能游離于農村信用體系之外。因此,在體系的建設過程中,不但要加強組織,強化領導,正向宣傳,引起全社會,尤其是農村鄉(鎮)、村委會、廣大農民的重視和參與以外,而且要探討和建立以農村信用體系為基礎,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根本的信息采集、信用等級評定、信息應用和共享機制,并有強有力的措施作保障。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要向經營主體宣傳信用評定結果的好處。一旦經營主體的信用評定結果確定,可以產生以下效果: 一是經營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有了“身份證”??陀^地說,良好的資信等級和信譽度可以提升經營主體在市場中、農民中的形象,有利于吸引農戶加入主體,壯大實力,提高競爭能力。它是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金名片”,能夠使上下游客戶放心地與之合作,以拓展市場,增加銷售,實現健康發展。 二是經營主體在向銀行申請融資中有了“通行證”。信用評級對于經營主體來說,就像商品通過了質量認證一樣,可以提高社會知名度,得到銀行的充分信任,促進融資的成功,擴大融資范圍。 三是經營主體如果獲得高級別信用等級,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對于一個沒有信用等級可參考的經營主體,必然和銀行等外界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致使融資相對困難,即使融資成功,按照高風險對應高付出的原理,融資成本也相對較高。相反,獲得高級別信用等級的經營主體,不但較容易取得金融機構的支持,擴大融資規模,金融機構愿意與其長期合作,而且可以適當下調貸款利率,降低融資成本。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需要探討經營主體信息采集的方法和渠道。通過對綏化市的調研和探索,我們認為,對經營主體的信用信息采集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采集征信記錄。屬于家庭農場和種糧大戶的,采集家庭農場主和種糧大戶主的個人征信記錄。屬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如果合作社在人民銀行辦理了貸款卡,則同時采集合作社的征信記錄和法人代表或牽頭人的個人征信記錄。沒有辦理貸款卡的,則采集合作社法人代表、主要成員的個人征信記錄。 采集在本金融機構已經產生的信用信息。無論是經營主體本身還是主體的主要牽頭人、負責人、家庭農場主、種養大戶主,如果在金融機構有過不良信用歷史,則要慎重考慮將其評為高級別的信用等級。 采集民間信用。通過走訪、暗訪等形式,采集經營主體本身或主體的主要牽頭人、負責人以及家庭農場主、種養大戶主在生產生活周圍,左鄰右舍,業務合作伙伴,生產資料采購地等群體中的信用、人緣、口碑等情況。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需要確立信用評定指標。經營主體信用評定指標和其他指標一樣,包括“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兩個方面。定量指標主要包括資產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種植產品或養殖產品在市場中的流動性等。定性指標主要包括風險評估、經營管理水平、擔?;蚱渌€款保障等。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離不開“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定。毋庸置疑,構成經營主體的基本單位是農戶,因此,建立經營主體信用體系,離不開“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定,它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通過信用評定,結合開展誠信教育活動,提高經營主體、廣大農民和村、鄉干部的信用觀念,促進經營主體信用意識的提高。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應有切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強有力措施作保障。重點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深入調查研究,精心組織試點。深入調查研究,組織試點是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的關鍵和前提。因此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以“加強數據整合、建立長效機制、完善信息服務、改善融資環境”為工作目標,制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加強相關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建立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試點工作小組和工作機制,確保試點工作務實、有序推進。試點成功后,進行大面積推廣。 加大信息數據采集,加強信息共享。通過開展大量征信活動,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基本信用信息檔案,進一步完善數據采集、數據處理、數據應用三個關鍵環節的銜接流程,使數據可以更好地發揮其效能。此外,要建立信息網絡共享平臺,隨時公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關于征信方面的相關信息,方便金融機構基于風險控制的查詢、融資決策以及相關政策的制定 (責任編輯:北京中企普信國際信用評價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