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年~2020年)》(下稱《綱要》),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據悉,這是我國第一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 《綱要》提出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明確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四大領域34項重要任務,強調了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三大基礎性措施,并就貫徹實施提出了五方面保障措施。 其中,“推進商務誠信建設”部分專門提到要建立安全生產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承諾和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及安全生產失信行為懲戒制度。要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生產企業及民用爆炸物生產、銷售企業和爆破企業或單位為重點,健全安全生產準入和退出信用審核機制,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在環保和能源節約領域信用建設方面,《綱要》指出,要推進國家環境監測、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加強環保信用數據的采集和整理,實現環境保護工作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完善環境信息公開目錄。建立環境管理、監測信息公開制度。建立企業對所排放污染物開展自行監測并公布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制度。 《綱要》指出,要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定期發布評價結果,并組織開展動態分類管理,根據企業的信用等級予以相應的鼓勵、警示或懲戒。完善企業環境行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銀行、證券、保險、商務等部門的聯動。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結果,研究建立重點用能單位信用評價機制。強化對能源審計、節能評估和審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評級和監管。 |